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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3-04-18 10:40 发布者:邢炳强 阅览次数: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爱国情怀,展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动员和引导广大学生把激发出来的爱国热情转化成为创先争优、踏实肯干的实际行动,特举办红歌合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比赛主题:发扬五四精神 唱响青春赞歌

二、主办单位:团委

三、承办单位:大学生艺术团

四、比赛时间:2023年4月27

、比赛地点:科学会堂

参赛对象院全体在校生

参赛要求

各系组建一支不少于60人的合唱队,统一着装一名指挥,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伴奏可用钢琴伴奏也可使用音频伴奏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各系于4月2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制版交团委宣传部办公楼B302),报名表电子版伴奏音频等参赛材料发送至邮箱:3233207447@qq.com。

其他安排

1. 抽签时间:4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2. 彩排时间:4月25日至4月27日

九、评分及奖项设置:

比赛现场公布成绩获奖队伍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比赛设一等奖1、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奖不计入科技文化艺术节考核成绩)。

标准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从歌曲选材、精神面貌、艺术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歌曲选材

参赛曲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紧扣主题。

2. 精神面貌

队形整齐、服装统一、仪态大方、精神饱满。

指挥姿势正确、动作大方协调,与歌曲情绪相符。

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做到快静齐

3. 艺术效果

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无误。

演唱声部清晰,符合合唱特点。

演唱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

能够把握歌曲主题思想,编排新颖表演完整。

合唱员、指挥、伴奏等配合默契表演准确、恰当。


共青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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