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爱国情怀,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动员和引导广大学生把激发出来的爱国热情转化成为创先争优、踏实肯干的实际行动,特举办红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发扬五四精神 唱响青春赞歌
二、主办单位:团委
三、承办单位:大学生艺术团
四、比赛时间:2023年4月27日
五、比赛地点:科学会堂
六、参赛对象:学院全体在校生
七、参赛要求:
各系组建一支不少于60人的合唱队,统一着装,配一名指挥,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伴奏可用钢琴伴奏也可使用音频伴奏。需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各系于4月21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制版交团委宣传部(办公楼B302),报名表电子版、伴奏音频等参赛材料发送至邮箱:3233207447@qq.com。
八、其他安排:
1. 抽签时间:4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2. 彩排时间:4月25日至4月27日
九、评分及奖项设置:
比赛现场公布成绩,获奖队伍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奖不计入科技文化艺术节考核成绩)。
十、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从歌曲选材、精神面貌、艺术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歌曲选材
参赛歌曲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紧扣比赛主题。
2. 精神面貌
⑴ 队形整齐、服装统一、仪态大方、精神饱满。
⑵ 指挥姿势正确、动作大方协调,与歌曲情绪相符。
⑶ 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做到快静齐。
3. 艺术效果
⑴ 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无误。
⑵ 演唱声部清晰,符合合唱特点。
⑶ 演唱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
⑷ 能够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编排新颖,表演完整。
⑸ 合唱队员、指挥、伴奏等配合默契,表演准确、恰当。
共青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